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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金保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蓝天基金作用做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30

    保定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大气环境基础薄弱,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特别是雄安新区的设立,在带来重大战略机遇的同时,也对保定市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靠财政预算安排明显不足。借鉴外地经验,政府设立了蓝天基金,计划利用财政资金的种子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化解资金不足的瓶颈。为实现政府预期工作目标,打好利用蓝天基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保定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统筹推进、协同管理、规范运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迫,涉及单位多、实施难度大,为确保工作顺畅,运转高效,成立了保定市利用蓝天基金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全市利用蓝天基金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解决利用蓝天基金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保定市市长郭建英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委常委肖占乐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大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保公司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大气办的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市财政局负责蓝天基金的设立,发改委负责治理项目的审批和宏观管理,环保局与大气办负责项目的谋划推荐和具体政策管理;相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对接、推动协调,及本级政府承担的还款责任;金保公司负责蓝天基金的具体操作实施。

    二、制定设立方案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外[2016] 65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次研讨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保定市蓝天基金设立方案》(附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0亿元人民币,设立保定市蓝天基金,作为引导基金,以不低于1:3的杠杆比例募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蓝天基金子基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向于保定市范围内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项目;集中供热项目;新能源产业和节能减排项目,以及与此相关的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三、设立子基金

    为尽快开展投资业务,推进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委托保定市金保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保公司),代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蓝天基金的具体操作实施。通过公开招募,择定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两支蓝天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合作协议和投资计划,金保公司拟与募集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社会资本分别设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对外投资。

    四、推动工作进展

    蓝天基金开始实施运作以来,为推动利用蓝天基金扶持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多次组织市财政局资环处、债务处、相关各县市区政府、财政局、子基金管理人及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出资方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县市区燃煤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明确蓝天基金支持北九县及拓展区“煤改气”项目,解决财政补贴的政策条件和运作模式,并先后对接清苑区、满城区、高碑店市等地的“煤改气”项目公司,洽谈子基金入股项目公司等合作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使用蓝天基金支持北九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市县两级政府的出资困难,在蓝天基金子基金招募工作结束后,按照“示范引领,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组织子基金管理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到全域实行“煤改气”最具代表性的定兴县实地调研。与定兴县政府以及中燃、新奥、富瑞斯三家项目公司达成使用蓝天基金投资入股项目公司的合作意向,并明确了工作重点与运作流程,制定了工作计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依序进行。